公共場所檢測
一、公共場所概念
公共場所是提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游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
公共場所的適用范圍包括七類二十八種:
序號 | 場所性質 | 種數 | 內容 |
1 | 住宿與交際場所 | 8 | 賓館、飯館、旅館、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
2 | 洗浴與美容場所 | 3 | 公共浴室、理發館、美容院 |
3 | 文化娛樂場所 | 5 | 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
4 | 體育與游樂場所 | 3 | 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
5 | 文化交流場所 | 4 | 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
6 | 購物場所 | 2 | 商場(店)、書店 |
7 | 就診與交通場所 | 3 | 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車、火車、飛機和輪船) |
二、相關法規標準
國務院于1987年發布了《公共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1987)
衛生部于1991年發布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衛生部和國家技術監督局于1996年頒布了與《公共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相配套的《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這標志著我國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已從政府的行政管理轉變為法制化管理,它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高度重視,從根本上保證了公共場所的質量。
共有12個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所涉及的檢測項目如下表所示:
序號 | 標準號 | 標準名稱 | 檢測項目 |
1 | GB 9663-1996 | 旅店業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物、 |
2 | GB 9664-1996 |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物、 |
3 | GB 9665-1996 | 公共浴室衛生標準 | 室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照度、水溫、浴池水濁度 |
4 | GB 9666-1996 | 理發店、美發店衛生標準 |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物、氨、空氣細菌數 |
5 | GB 9667-1996 | 游泳場所衛生標準 | 池水溫度、pH 值、渾濁度、尿素、游離性余氯、細菌總數、大腸菌群 、 |
6 | GB 9668-1996 | 體育館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空氣細菌數、照度 |
7 | GB 9669-1996 |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 |
8 | GB 9670-1996 | 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 |
9 | GB 9671-1996 | 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 | 溫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 |
10 | GB 9672-1996 | 公共交通等侯室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物、 |
11 | GB 9673-1996 | 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顆粒物、 |
12 | GB 16153-1996 | 飯館(餐廳)衛生標準 | 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 |
另外,還包括GB/T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
三、衛生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二十三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